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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文科大楼618室
电话:62233622,62232448,62232237
邮编:200062
联系人: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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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书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
报名办法
开展秘书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是一项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秘书人员素质的重大举措。通过培训和鉴定的合格人员,将由劳物部颁发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是秘书人员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办理出国公证的有效证件。
我培训中心是上海市指定的培训、辅导机构,师资雄厚,经验丰富,教学质量好,合格率高。
一、申报条件:
1、初级秘书:从事秘书性工作一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有志于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
2、中级秘书: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或取得大专文秘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或相关专业)二年级以上学生;从事文秘工作四年以上。(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
3、高级秘书: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或取得文秘专业( 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大专文秘专业毕业并从事文秘工作三年以上;从事文秘工作十年以上。(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
二、鉴定日期:2002年11月10日
三、培训时间:每周一、三、五晚上:6:15—9:15;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3:30。
四、报名时间:即日开始,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额满为止。并备一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华东师大文科大楼618室;电话:62233622,62232448,62232237。
六、学习科目:汉语、速记、办公自动化、法律与法规、经济管理、接待工作、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办公室日常事物等。(涉外秘书加考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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