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区管理办法
 文明小区
 社区景点
延吉新村街道文明社区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与提高街道文明社区的成果,坚持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管理,做到建管并举,把长效管理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创建“安居乐业”文明示范社区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齐抓共管原则。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街道党工委要确定建管的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还要定期听取汇报和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街道办事处每年要有一定的经费投入,用于改善社区环境和硬件设施,协调解决建管中的难点,着力推进文明示范社区的建设与管理。

2、以块为主,各方参与原则。要充分发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社区市政建设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内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行使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的职能。要强化共建意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单位的作用,最大限度的运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齐心协力把建管工作落到实处,形成联手合作、同创共赢的格局。

3、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文明示范社区的建设与管理要有相当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此,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达到极大多数的居民生活在文明小区中。同时,在公民道德、生态环境、道路建设、社区保障、社区大文化、社区稳定等各方面也要整体规划,逐步推进,协调发展。

4、“软硬”并重,建管并举原则。人的全面发展是文明社区创建与管理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无论是软件和硬件建设都要体现以人为本。软件建设要把提高社区成员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明素质作为一项根本性任务。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社区公益意识,形成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硬件建设以不断满足社区成员对于提高生活质量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和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设施为宗旨。不仅要重视创建,也要重视管理,形成以创建促管理、以管理固创建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工作职责

            1、领导指挥决策机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1)进一步完善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对社区创建工作实行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决策;(2)建立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协调社区内外关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行使组织、协调、督促的职能,加强对文明办日常工作的领导。(3)增强街道综合经济的实力,为创建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2、指导协调管理机构文明办。文明办是组织实施建管活动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根据社区建管工作总体规划,提出年度的建管目标和任务;(2)负责对建管活动的全过程跟踪、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及评比表彰等职能;(3)运用多种形式营造创建氛围,组织社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发动居民群众共创共建。

3、职能条线管理机构各科室(部门)。主要职责:(1)按照市文明社区的“社区环境整洁、社区秩序安定、社区组织健全、社区共建普遍、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全面、社区文化丰富、社区风尚良好”的八大方面44项标准,履行专业管理、规范管理、操作性管理和服务性管理的职责;(2)根据街道文明示范社区建管规划及年度建管目标进行细化,明确职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落实;(3)对本部门的建管项目提出长效管理办法(见附件)。

4、同创共建机构社区单位。主要职责:(1)签订共建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范围、责任,增强同创共建的意识;(2)实现资源共享。即文化娱乐资源共享、社会服务资源共享、科普教育资源共享、优美环境资源共享、党建资源共享;(3)实现优势互补。发挥人才资源和设施资源作用,建立共享机制;发挥街道政策优势,企事业技术优势。

5、自主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1)根据街道的建管目标,结合本居委会实际,制定建管计划,明确目标、任务;(2)按照创建活动评估体系的要求,抓好文明小区、安全小区和环境卫生建设;(3)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倡导社会新风;动员居民自觉参与各项建管活动。

三、具体措施

建设“安居乐业”文明示范社区是全面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和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既要看到优势,也要正视问题和不足,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上下统一思想,树立信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每年紧紧抓住四个创建阶段,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第一季度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阶段。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街道的总体建管目标,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制定本部门全年的建管实施意见,于二月底前交街道文明办。在制定实施意见时,要坚持旧区改造与小区整治相结合,与文明小区创建相结合。同时,示范居委会、示范活动室、规范社区服务中心、健身点等建管都要与之相配套。每年列出的建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要做到“三个明确”:即建管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节点明确。要切实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社区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积极主动将本部门的建管目标融入到街道总体建管目标之中。凡涉及到有几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性建管目标,必须落实一个为主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应当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应当负相关责任。街道文明委与各职能部门要以精神文明建管责任书签约的形式,把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有序推进。第二季度为全面动员、组织实施阶段。由街道党工委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本年度的建管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创建活动中,一定要深入到建管实地,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管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分步骤组织实施。对建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性,提高破解难题能力,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好;另一方面文明办要加强跟踪指导,并及时向文明委报告建管工作的进展情况,文明委对建管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疑难问题。要广泛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各项建管活动,运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在社区营造良好的建管氛围,把精神文明建管目标变为广大社区成员的自觉行为,推进建管活动不断深化。

3、自查自纠,重点推进。第三季度为自查自纠,重点推进阶段。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回顾总结半年的建管实践,按照《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标准,对照本部门年初创建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逐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底前,报送文明办。文明办应对上半年度建管工作开展分析、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报党工委审定,以进一步有重点的推进下半年度的建管工作。

4、全面冲刺,迎检评估。第四季度为全面冲刺、迎检评估阶段。11月份街道文明委在市、区检查验收之前,应协调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项建管工作完成情况及其建管质量进行检测。对建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和存在问题较集中的小区,在实地召开现场办公会,破析问题及原因,责成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方案,迅速予以整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不放,并一抓到底。文明办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同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建管活动的归档工作,主要是做好建管规划、总结、文件、会议和活动材料以及有关图片、照片、声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从建管工作软、硬件两个方面作好全面准备,接受市、区考核评估。

        四、监督考核

         1、发挥监督网络作用。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市民社区环境监督员作用,完善有效的群众监督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大社区环境事务受理中心、举报投诉箱的监察、督促及整改力度。

2、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由街道文明委牵头,文明办具体组织,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对正在实施的建管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对一些查出问题而又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管单位和部门给予批评、情况通报、黄牌警告;对参与社区建管工作不积极、不配合的单位和部门,在其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申报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3、健全干部奖惩制度。坚持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指导工作的制度,把机关干部指导小区建管工作的实绩与年终干部考核、精神文明奖励相结合。由于主观不努力,没有积极履行职责,导致单个创建项目或整体创建项目不能实现的,对相应的居委会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干部及其有关分管领导酌情扣发或不发精神文明创建奖,相应的居委会和职能部门不能评为先进或文明科室。

五、本办法从2003年起试行;本办法由延吉新村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创建规划|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