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隶属于上海市人事局,成立于2000年10月,是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按《上海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其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承担上海市从事业务受理任务。办公场所位于大木桥路123号的上海市人事局业务受理处内。
中心主要工作是受理人事人才业务。内容包括为:1、人才引进; 2、居住证;3、博士后进出站; 4、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申办审批; 5、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成立、变更、年检等;
6、出国工勤人员选派; 7、干部家属“农转非”; 8、支内职工、知青子女返沪; 9、夫妻分居; 10、自费中专毕业生“农转非”;
11、非上海生源中专毕业生来(留)沪工作; 12、本市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 13、外省市部属中专学校上海生源回沪就业;
14、本市生源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中专毕业生户口申报; 15、人事人才政策咨询; 16、政务公开项目宣传; 17、十六种与人事有关的书、表、证发放。
中心自2000年月10月成立以来,已受理人事业务1万余件,解答各类咨询5万余人次。在工作实践中,中心坚持以“为民便民”为宗旨,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人事业务受理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根ISO9000:2000标准,于2001年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政务公开的业务项目和规范和受理服务,全面提升中心的质量管理水平。“为民便民,政务公开,创新机制,规范化建设”将是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的不断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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